自然资源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直属企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毕业生。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生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31日—4月13日,4月13日23点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