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是国家前所未有的对家庭教育高度重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里,几乎是全方位的建设家庭教育体系,只要是我们生活能接触的方方面面,都可能获得家庭教育知识的资源且都是免费的。
1.政府资源: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委会等将会越来越多的组织开展相关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宣传和活动。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长们可以学习到相关的家庭教育知识;
2.网上资源:新法要求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学校资源: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包括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中小学应当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其他社会资源:医疗保健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都会提供相关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服务指导;
5.特别服务:对于困难的家庭,留守或困境的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关心,帮扶,积极创造家庭教育条件。
另外,国家鼓励大学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
对提供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提供志愿者服务的,符合条件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有突出贡献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采取政府补贴、奖励激励、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可以预见,不久家庭教育服务型专业人才将会成为招聘市场上又一热门抢手高薪人,需求量大,可就业单位范围非常广泛。
特别指出的,小编注意到这次家庭教育法里有一条规定,对于一直以来大家都担心的学校霸凌问题,或许能比较有效的改善。
规定指出,如果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其中“应当,及时制止,管教,还要对家长指导,严重的,按相关法律处理”,这些字眼明确了学校及时处理的责任,避免伤害的继续;以及监护人没有尽到管教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使是未成年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各位有什么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呢?欢迎留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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