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和天津市教育两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落实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等具体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和调剂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处置突发事件等。

各学院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本学院(专业)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可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组织面试,也可根据考生人数集中或分组面试,成立每组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试题、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命题教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学院按要求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三、复试组织形式及安排

1.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2.我校5月中旬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四、复试生源范围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上线考生较多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2.调剂考生复试。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不低于%的差额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学院自主确定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不限。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包括面试和笔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专业复试(面试、笔试);(2)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3)同等学力加试、数学加试;(4)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

2.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分,复试成绩满分为分。权重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注: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初试成绩/3)。专业复试中面试、笔试成绩占比由学院在复试细则中确定。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各专业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记入复试成绩。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权重和计算方法,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复试细则中提前公布并执行。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确定,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数学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六、调剂工作

1.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2.调剂要求

(1)调入我校的考生须符合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2)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为: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不限。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工商管理专业,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调剂程序

(1)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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