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图书文化文物博

下面是广西新闻出版、图书文化、文物博物、广播播音等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主要包括:   序号、系列评委会名称:参评人员范围,适用评审条件,承办单位,咨询电话,通讯地址。

  1、新闻系列,新闻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杂志社等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44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职改办,-,南宁市民族大道号区党委大楼室。

  2、出版系列,出版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期刊、学报、地方志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45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职改办,-,南宁市民族大道号区党委大楼室。

  3、艺术系列,艺术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1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4、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中外文书刊采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1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5、群众文化行业,群众文化行业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文化艺术研究工作的组织、指导、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民间艺术研究开发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6、文物博物系列,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2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文化和旅游厅。

  7、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行业高级评委会: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4号,自治区科协职改办,-,南宁市古城路31号自治区科协。

  8、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文学创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65号,自治区文联职改办,-,建政路28号文联行政楼。

  9、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专业高级评委会:全区广播影视行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影视艺术、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33号,自治区广电局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电大厦10楼区广电局人事处。

  10、播音系列,播音系列副高级评委会:全区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在职在岗播音专业人员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46号,自治区广电局职改办,-,南宁市金湖路53号广电大厦10楼区广电局人事处。

  11、体育系列,体育系列副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人员,桂职办〔〕38号,广西体育系列职改办,-4802599-,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

  12、翻译系列,翻译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翻译工作的专业人员,桂职办〔〕66号、,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南宁市民主路14号。

  13、档案系列,档案系列副高级评委会:全区在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档案部门中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28号,自治区档案局职改办,—,南宁市民族大道号。

  14、工艺美术系列,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现代工艺美术的创作、教育、科研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桂职办〔〕45号、桂职办〔〕64号,,自治区二轻联社职改办,-,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

  16、律师系列,律师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其它律师执业机构的执业律师,桂职办〔〕25号,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自治区司法厅。

  17、公证系列,公证系列高级评委会:全区各公证处在职在岗的公证员,桂职办〔〕69号,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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