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设计学专业、跨媒体艺术、书法学等专业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底蕴深厚,办学历史悠久,学科层次高、专业设置全,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重要地位。学院现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以及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我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目前是江苏重点学科、专业、江苏省优势学科与省级品牌专业。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专业的教学环境,并配备平方米的独立美术馆,20余万册的专业书籍、画册。在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获评A-等级,全国排名第5位。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升学率高,众多毕业生进入高水平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大量毕业生进入全国重点中学和知名企业单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发展战略,立足江苏、服务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文素养全面、艺术基础扎实、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思维的美术创作与艺术设计、跨媒体艺术以及书法学等领域的一流人才,同时突出师范特色与优势,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水平人才。
二、招生计划
年,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书法学等专业面向江苏、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名,学制4年。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一)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二)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一)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
1.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内蒙):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二)书法学专业
1.我校在生源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地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一年后划分专业,美术学类按照美术学(师范)、中国画(师范)、绘画(师范)3个专业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3个专业培养学生。具体分流办法参照当年度教务部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办法实施。
八、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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