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
苏文旅发〔〕8号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部门(单位),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9号)要求,现就报送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70号),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1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凡符合江苏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方式
今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