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业学院
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为,河南省招生代码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五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六条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并已取得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文、理、艺术和对口类考生。
第七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公布为准。
第八条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进行测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5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分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考场设在校内,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校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第四章报名方式、免考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方法
第九条报名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仅限报我校一所学校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条免考资格审查:
1.退役士兵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年4月6日17:00前携带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和填写意见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东侧)办理相关免文化素质考试手续。此类考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技能拔尖人才: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的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或者相近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年4月6日17:00前携带经考生生源学校确认获奖情况的《河南省普通高校年招收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我校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东侧)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第十一条领取准考证: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年4月7日8:00至18:00登陆南阳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