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4亩);生师比20.6:1;专任教师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元;图书68万册,生均图书8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元/生/年,董事长奖学金元/生/年,校长奖学金元/生/年,优秀学生一等元/生/年、二等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元/生/年,十佳大学生元/生/年,十佳道德模范元/生/年,自强之星元/生/年。
(2)特殊家庭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孤儿大学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实行学宿费全部减免;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学宿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元/生/年,到校后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和发放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元每月,临时岗25元每小时。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年学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学校(文史类/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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