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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8月5日,全国股转公司对云南乘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旅集团”)为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交所”)将其持有ST一乘48.57%股权转让至云南乘宇,双方于年6月3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云交所于年7月22日出具国有产权交易凭证。上述事项导致ST一乘控股股东由康旅集团变更为云南乘宇,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姚光和。截至7月28日,收购方云南乘宇尚未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收购方云南乘宇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意见及法律意见书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云南乘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ST一乘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ST一乘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