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系列专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范围
天津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的中、高级(含正高)职称。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标准
按照《天津市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津人专发〔〕36号)(附件1)执行。
三、评审方式
图书系列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四、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职工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职工、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可参照高校图书系列职称结构比例单独核算参评职数。
各高校填写“天津市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数审核表”(含普通高校全部系列),经学校盖章报市教委职称办审批备案后执行。审批时间为年10月11—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审批地点:市教委办公楼2号楼室(水上公园北道50号)。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联系
五、材料要求
(一)线上填报
各市属高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